食用香精的类型和潜在风险 香精香料用于白酒中的困惑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于2008年6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22类1800多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和范围,其中添加剂290种,食用香料1528种。根据该标准附录B规定,食用香料是指能够调配食品用香精的香料。
食用香精是参照天然食品的香味,采用天然或等同天然香料、合成香料经精心调配而成具有天然风味的各种香型的香精。食用香精包括水果类水质和油质、奶类、家禽类、肉类、蔬菜类、坚果类、蜜饯类、乳化类以及酒类等,适用于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食品中,其剂型则有液体、粉末、微胶囊、浆状等。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香精香料行业产销需求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分析显示,浓香型白酒和老白干香型白酒在生产过程中一律不得外加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而液态法白酒则允许使用GB2760-2007规定的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剂。根据白酒的微量组分得知,常见调配白酒用的香料主要有醇类、酸类、酯类和醛酮类等。
香精香料允许在配制食品中使用,但是到底哪些香精香料可以在勾兑白酒中使用,则没有明确规定;加上一些香精香料厂不使用规范的化学名称,给监管部门的审查登记备案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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