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进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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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7 17:31:35  来源:交通运输部 E182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进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进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按照国务院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确保外省进鄂道路运输通道畅通,有效保障湖北省疫情防控各类物资的及时运输,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在武汉周边确定了5个物流园区作为进鄂应急物资道路运输中转调运站,为外省进鄂的各类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中转转运服务。为确保应急物资运输顺畅高效,现将湖北省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印发的《关于确保进鄂应急物资道路运输通畅运行的通知》转发你省,并就统筹做好进鄂应急物资中转运输通知如下:

一是做好中转调运站广泛宣传引导。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告中转调运站的名称、位置及联系方式,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中转调运站社会知晓率,指导各应急物资运输单位,合理安排运输计划、运输路线和中转接驳方式,确保应急物资在中转调运站及时中转运输,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转调运站的统筹调度,要严格落实“三不一优先”的政策,切实保障外省到中转调运站公路运输的通畅,要加强跟踪监测,确保中转调运站有序运转,要统计中转调运站每日实际到达车辆、进站物资数量等数据,每日汇总报部物流保障办公室。

二是统筹做好应急物资运输防疫工作。各省(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应急物资运输单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要求,做好司乘人员自身安全防疫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号)的要求,对短期运送物资的司机、装卸工等提供保障的人员,原则上不需隔离,但要提供防护措施,加强体温检测,一旦出现发烧、乏力、干咳等症状立即就医,对疑似病例严格按照规程实行隔离治疗。

附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

组《关于确保进鄂应急物资道路运输通畅运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0年2月2日

抄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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