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邮政局关于京津冀邮政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邮政局关于京津冀邮政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邮发〔2016〕20号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邮政管理局,国家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司局:
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邮政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近年来,京津冀邮政业快速发展、结构持续优化,普遍服务能力稳中有升,快递服务规模迅速扩大,总体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在降低区域流通成本、支撑电子商务、服务生产生活、扩大就业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整体上仍不能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区域内邮政业发展不均衡、产业集中度低、基础设施布局不科学、交邮衔接不顺畅、寄递渠道安全隐患多等问题比较突出,难以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新要求。实现京津冀邮政业协同发展,对提高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区域邮政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有序疏解等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京津冀邮政业协同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决策部署,坚持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突出问题导向,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交邮深度衔接,促进绿色环保发展,提升创新发展水平,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形成京津冀邮政业目标同向、开放融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协同发展新格局,把京津冀地区打造成为邮政业改革创新的试验区、交邮协同发展的示范区、现代邮政业建设的先行区。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提高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区域邮政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企业活力,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规划引领和政策保障作用。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根据北京、天津、河北的功能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区域内邮政业错位发展、共同发展、融合发展,推进区域邮政业城乡一体化。坚持“互联网+”邮政发展方向,统筹推动邮政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协同发展。坚持安全为基,夯实区域内邮政业安全基础,加强安全监管协作,保障寄递渠道安全。
改革创新、示范引领。顺应邮政与快递融合发展新趋势,加大改革力度,创新管理制度和监管方式,鼓励企业不断创新商业模式、服务形式和管理方式,形成有利于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发挥京津冀对中国北方地区乃至全国邮政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动其他区域邮政业协同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开放合作、共建共享。鼓励不同所有制资本在快递领域交叉持股。支持邮政企业与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合力提升邮政、快递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让城乡居民更好地共享邮政业改革发展成果。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区域邮政业基础设施布局科学合理,均等普惠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总体发展更加均衡,成为京津冀现代服务业重要增长点;建成普惠城乡、功能互补、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区域邮政业服务体系,交邮协同发展示范效应突出,产业联动发展成效显著,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功能定位和空间布局,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邮政和快递处理中心等邮政业枢纽布局,支持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幅提升邮政业枢纽的辐射能力、处理能力和装备现代化水平。引导企业加强环京津贫困带和区域内农村地区、边远山区的网络建设,均衡资源配置,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邮政、快递服务建制村全覆盖。大力提升智能邮(快)件箱等服务设施普及和使用率,促进末端服务便利化。引导邮政企业充分利用乡镇邮政局所、村邮站等服务设施和现有县乡配送网络,与快递企业开展代收代投、快件运输等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二)推进交邮深度衔接。围绕京津冀三省市航空枢纽定位,协调推动在北京新机场、天津滨海机场、石家庄正定机场等新建扩建工程中统筹规划邮政和快递功能,布局建设空港物流园区,打造国际航空快递货运枢纽,形成覆盖全国、联通世界的寄递中转和运输能力。鼓励企业在京津冀地区依托铁路节点建设集散中心、分拨枢纽,有效利用高铁、城际铁路运输资源,探索形成安全稳定、快速便捷、经济高效的区域内和区域间邮(快)件铁路运输通道。建设完善航空、铁路邮(快)件的快速安检、装卸、交接“绿色通道”。在京津冀地区大力推广邮(快)件公路甩挂运输,提升邮(快)件运输集装化水平。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和运输企业深化业务合作,实现运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扩大代办代售网络,推广公路客运班线代运邮(快)件。推动将京津冀邮政、快递企业纳入汽车电子标识试点,提升运输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促进产业协同发展。落实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战略,坚持“互联网+”邮政发展方向,结合京津冀“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空间布局,促进邮政业与关联产业紧密协同发展。引导邮政业和电子商务深度合作,线上线下互动创新,重点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服务京津冀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提升邮政业服务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和比重,形成邮政、快递企业开展供应链管理服务的成熟示范模式。支持邮政业和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大力推广冷链快递,服务产地直销、订单生产等新模式,建立农副产品、绿色产品产销有效对接的快速流通渠道。利用京津冀的航空、海运优势,发展“保税仓”模式的跨境电商快递业务,不断提升企业的通关、退税、仓管等一体化服务能力。
(四)提升创新发展水平。鼓励快递企业在京津冀加快兼并重组,整合中小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若干家区域性骨干企业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引导邮政企业提高普遍服务投递深度,缩短农村地区邮件全程时限,实现普遍服务水平全国领先。鼓励快递企业优化城市快递网络布局,创新农村快递服务模式,构建快递末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京津冀快递普惠化。加强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服务的质量监测,降低邮(快)件延误率、损毁率、丢失率和投诉率。鼓励企业走差异化发展道路,开展代收货款、供应链金融等多种增值服务,延展邮政业服务链条。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
(五)促进绿色环保发展。引导邮政企业探索在京津冀机关单位开展邮件封套循环使用试点。支持企业推广使用电子运单,逐年降低传统运单使用比例。鼓励企业使用可回收利用的绿色包装材料,加强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管理。扩大邮政业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不断提高纯电动、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汽车应用比重,推动在有条件的邮政、快递营业及投递处理场所、邮(快)件处理中心、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配建充电站和充电桩。鼓励社会资本为邮政、快递企业提供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电池租赁回收等服务。在京津冀地区研究探索开展邮政业碳排放测算、监测和交易试点工作。
(六)保障寄递渠道安全。探索实行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融合模式,完善省、市(地)两级邮政业安全监管机构建设。推动将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纳入地方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实施属地监管、联动监管、片区化监管。强化企业安全责任,支持企业加大安检设备投入,严格落实收寄验视、信息核对、过机安检等相关制度要求。加强京津冀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不断提高区域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京津冀寄递渠道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形成三省市全面覆盖、快速反应、协调联动的寄递渠道安全应急保障体系。
三、政策措施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推进邮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邮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受理,实现行政许可、年度报告、备案等网上全程公开办理。探索下放国际快递业务(代理)经营许可审批部分工作环节至京津冀省级邮政管理机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的“双随机”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加强规划编制和衔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相关部署,编制实施京津冀三省(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京津冀地区快递服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做好与综合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园区等规划的衔接。推动将邮政业发展重点内容纳入京津冀三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组织编制《北京新机场快递园区发展规划》和《天津市快递物流园区规划》,推动将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智能邮(快)件箱等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纳入京津冀三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争取用地、财政等方面支持。
(三)着力开展政策创新。支持京津冀在邮政业领域开展政策创新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建设邮政业公共服务设施。以标准为基础,率先推动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城市收投服务管理办法。推动在京津冀率先实行快递企业在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加强京津冀邮政业诚信体系建设,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行业环境。
(四)争取财政税收支持。推动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环京津贫困带和河北农村地区的邮政、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京津冀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支持力度。推动将农村电商邮政寄递网、快递枢纽、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智能邮(快)件箱、交邮协同、邮政业绿色发展等行业重点项目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投资以及地方有关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协调三省市服务业发展、节能减排补助、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邮政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的投入。推动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转移对接企业税收收入分享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执行省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
(五)调整优化监管机制。在京津冀邮政管理部门探索由一个内设机构统一开展邮政行政执法工作。支持天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立邮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加大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邮政业改革创新的力度。建立健全京津冀邮政业协同监管机制,鼓励京津冀邮政管理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夯实监管基础,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京津冀地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加强邮政业相关专业建设,培养具有跨学科综合能力的优秀师资队伍。充分发挥京津冀地区智力资源优势,推行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建成若干邮政业人才培训基地,形成分层次、多领域的引才用才平台。推动出台实施邮政业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进措施,把京津冀建设成国内外优秀邮政业人才聚集区。协调落实三地关于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组织实施
京津冀三省(市)邮政管理局、国家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促进京津冀邮政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强化创新意识、改革意识、协同意识,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国家局将完善工作机制,研究、协调解决影响京津冀邮政业协同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北京、天津、河北省(市)邮政管理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结合本省(市)实际情况,加大与本地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商务、公安、海关、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抓手,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京津冀邮政业协同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邮政局
201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