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浙江省开展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浙江省开展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规划函〔2020〕588号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上报<浙江省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浙交〔2019〕201号)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打造义甬舟陆海统筹双向开放大通道、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打造一流枢纽城市、推进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交通产业创新发展、打造世界一流港口、打造平安交通、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绿色交通发展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各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路径、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体系建设、枢纽城市竞争力提升、智慧高速建设和改造、交通与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一流港口核心竞争力提升、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重点领域改革、多式联运服务标准规范化建设、国家公交都市建设、交通拥堵治理手段、车辆清洁能源推广应用、船舶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浙江省试点任务要点
一、构筑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办事处。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构建优质高效的快速网。全面构建“五横五纵”快速铁路网络,加快完善沪昆、沿海通道,提升京沪(杭)通道能力,增强浙江与周边中心城市通达能力,推进高速轮轨列车和超高速磁悬浮铁路前期工作。完善高速公路网络布局,加快繁忙路段扩容改造,强化对省际接口、四大都市区、加快发展县、10万人口以上城镇的覆盖支撑。完善运输机场布局,打造“一核两心、三商三旅”的运输机场体系(杭州为核心机场,温州和宁波为中心机场,义乌、嘉兴和台州等机场以商贸为特色,舟山、衢州和丽水等机场以旅游为特色)。
2.建设方便快捷的干线网。完善普速铁路和都市区城际铁路网,提升陆路货运能力。有序推进普通国省道建设,推动普通国省道全面实现二级以上技术等级。完善水路运输网络,打造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主、以浙东南沿海港口和浙北环杭州湾港口为辅的“一主两翼”发展格局,推进沿海港口一体化发展和“八通四畅”内河高等级航道主骨架建设。强化油气管网供应格局,优化甬沪宁原油管线位,构建以舟山绿色石化基地为中心、南北双线共同保供的格局。
3.打造普惠公平的基础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特色精品村、民俗文化村、风景旅游村等经济节点联系通畅水平。推进支线铁路建设,强化与重要港区、物流园区、产业园区等衔接。加强内河支线航道建设,强化与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重要经济节点连通。完善通用机场和油气支线管道布局。
4.构建一体化衔接枢纽体系。支撑服务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打造“4+6+N”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杭州、宁波、温州、金义4大全国性综合枢纽,台州、衢州、丽水、绍兴、湖州、嘉兴6大区域性综合枢纽,“N”为若干个地区级综合枢纽)。以高铁站、机场为节点,建设一批立体互联、便捷高效、零距离换乘的综合客运枢纽。以港口、物流园区为节点,打造多式联运型物流枢纽。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网络规模进一步扩大,沿海高铁大通道初步形成,京沪(杭)通道能力有效提升,浙江与周边中心城市通达能力显著增强。
通过3—5年时间,综合立体交通网更趋完善,全面实现3个1小时交通圈(省域1小时、市域1小时和都市区1小时通达),基本建成发达的快速网、完善的干线网、广泛的基础网和衔接顺畅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全方位支撑长江经济带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带一路”倡议。在各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各方式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二、打造义甬舟陆海统筹双向开放大通道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全面提升宁波、金华义乌两大都市区枢纽功能。高标准推动宁波舟山港港口资源一体化整合,以江海联运为主体,大力发展海河、海铁联运等多式联运。积极拓展加密宁波栎社国际机场航线。加快铁路金华站、铁路义乌站两大综合枢纽和浙中公铁水联运港建设。提升义乌国际陆港功能,发展义乌机场航空口岸货运业务,开发全货运航线。
2.高标准打造综合运输通道。以宁波、金华义乌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支点,统筹通道沿线城市交通发展,重点推进金甬铁路、甬舟铁路以及杭绍台铁路、杭温铁路,开展甬金高速公路扩容、甬舟高速公路复线、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等前期研究,加快推进527国道等改扩建工程以及杭绍甬、杭绍台高速及235、228、351国道等项目。
3.加快向东辐射,连接海上丝绸之路。完善宁波舟山港班轮航线全球网络,巩固中欧、中美航线,优化重组国际航线。加快宁波、义乌等机场的航空口岸开放,积极拓展对南亚、东南亚、中东地区等“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城市的客货运航线。加强浙沪洋山合作,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江海联运码头作业区等多式联运泊位及分拨平台。推进接苏融沪通道建设,加快推进沪苏湖铁路、沪乍杭铁路以及沪嘉甬、通苏嘉城际铁路等项目,加快沪杭磁悬浮、沪甬跨海通道、沪舟甬跨海通道等研究。
4.加快向西贯通,提升“义新欧”开放能力。重点推进金建城际铁路、杭临绩铁路、杭衢铁路、衢州至丽水铁路以及临金高速、千黄高速等干线通道,完善形成连接长江南岸、贯穿东中西部的大通道。重点打造“义新欧”中欧班列整体品牌,推进建设“义新欧”集货中心和联运集货点。大力拓展运邮功能,推动进口运邮,发展快递国际中转和集拼业务,拓展“义新欧”口岸服务腹地。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基本建成通江达海、功能健全、服务高效的现代化江海联运服务体系,“义新欧”班列综合竞争力大幅提升,义乌至宁波舟山港年海铁联运集装箱输送量达15万标箱以上,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进出口货物超过150万标箱,义乌机场货邮吞吐量突破1.5万吨。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建成陆海统筹的综合交通双向开放大通道,宁波舟山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义乌国际陆港贸易便利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陆海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合作、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三、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台州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交通运输局、金华市交通运输局,浙江横店机场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科学编制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建设标准。深化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推动路政执法向乡道覆盖、向村道延伸。构建现代化养护机制,推广“互联网+”管养模式,提升智能化管养程度。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模式,提升农村运输服务智慧运营水平。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健全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服务网络体系,创新农村物流融合发展模式。提升农村公路沿线绿化景观,全面优化路域环境,完善旅游客运网络。健全运输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力度,提高农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
2.建设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将“修一条路,造一片景,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围绕优化城镇布局、发展全域旅游,以自然风景走廊、科创产业走廊、生态富民走廊、历史人文走廊等为载体,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串联省级示范特色小镇、4A以上旅游景区、国家公园、国家级历史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注重典型示范引领,打造美丽经济交通走廊达标县和精品示范走廊。立足四大诗路文化带建设,打造交旅融合、游运一体的美丽生态航道。
3.打造海岛大花园。加快推动陆岛连通工程和岛际连通项目建设。完善水上陆岛交通网络,优化民生航线、涉旅航线和特色旅游航线等多层次水上交通网络布局,着力发展滚装运输和水上高速客运。优化海岛游运系统,突出“一岛一特色”,完善海岛公路设施网络,打造海岛美丽公路、码头精品工程等交通旅游融合精品项目。大力发展水上巴士,提升水上客运智慧服务水平,加快布局水上巴士旅游精品线路,打造舟山群岛游艇帆船水上基地。推动海上岛群环岛游,构建全域旅游交通网络。强化海岛航空运输服务,加快建设岛屿通用航空机场,推动水上机场项目,开辟海岛联系长三角、内陆旅游景区及岛际的水上飞机、直升机旅游航线。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建立“四好农村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实施比例不低于5%,实现“一县一特色、一路一风景、一村一幅画”,出台《四好农村路标准》《四好农村路质量验收要求》《四好农村路管理要求》《美丽公路技术标准》等一批标准、指南。基本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建制村电商配送服务全覆盖。
通过3—5年,实现乡乡都有产业路、旅游路等美丽农村路,农村公路管理全面实现信息化、智慧化、科学化。海岛蓝色岛链基本建成,实现舟山本岛通高铁、高速,县级岛屿通国道,乡级岛屿客轮高速化,3千人以上岛屿设滚装码头,千人以上岛屿“一岛两码头”全天候靠泊,百人以上岛屿陆岛交通码头全覆盖。
四、打造一流枢纽城市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提升枢纽服务水平。高质量扩容萧山国际机场,新建萧山机场T4航站楼,加快机场路侧交通中心建设。优化机场大巴运营系统,发展机场异地航站楼,推进“一站式”航空服务。高标准建设铁路杭州西站,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高品质提升杭州东站服务水平,提升旅客集散能力,推动高铁与地铁“免检换乘”。高水平建设轨道机场快线,提高旅客联程运输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推进四网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杭州都市区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探索推动杭州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向周边城市(镇)延伸。统筹布局杭州都市区城际铁路线路和站点,有序推进城际铁路建设。持续推进杭临、杭富、杭海、杭绍城际铁路建设,加快推进临安、富阳、海宁、柯桥与杭州主城的交通一体化。研究利用既有和新建普速铁路开行市郊铁路以及利用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等提供城际列车服务。
3.扩大枢纽辐射范围。加快推进都市区高速铁路建设,积极推动萧山国际机场高铁站建设,强化与既有铁路衔接,构建杭州枢纽东部便捷过江通道。加快推进湖州至杭州西至杭黄连接线铁路和杭临绩铁路。加快完善都市区高速公路网络,推进杭州都市圈环线高速、临金高速、杭淳开高速等高速公路建设。推进都市区快速道路建设,加快余杭区东西向快速通道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杭州基本建成4个“1小时交通圈”,实现杭州都市区与周边设区市1小时到达、杭州都市区与杭州各县域1小时到达,杭州与周边县市1小时到达、与长三角省级省会城市1小时到达。
通过3—5年时间,基本形成以萧山国际机场、杭州东站、杭州西站、轨道机场快线为基础的“三枢一轴”格局,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全面发展,TOD引导都市区交通发展模式基本建立,杭州都市区高端要素集聚能力大幅增强,参与全球竞争能力显著提升。在加强交通网络协同、促进交通与城市空间协同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五、推进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都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德清县交通运输局、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智慧高速公路。加快杭州绕城西复线、沪杭甬等高速公路智慧化建设,积极推进杭州湾跨海大桥及连接线智慧化建设,积极推进嘉善县智能交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在基础设施数字化、车路协同设施建设、云控平台接口、高速行驶专用车道建设等领域积极开展探索研究。建设深度泛在的全息感知系统、立体快速的通信网络系统、新型多元的能源供给系统,加强ETC车载设备在智慧高速公路建设中的应用,搭建智慧云控平台,打造交通安全精准管控系统、车道运输组织创新系统,探索货车编队运输、雾天行车诱导等。
2.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加快基础支撑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基础汇聚和电子地图建设,开发实时位置定位数据产品,推进云平台框架体系基础性、通用性、专用性标准制定。推进协同应用平台建设,搭建业务应用统一框架,建设智慧高速“云控平台”、综合监测分析平台、交换共享平台,构建数据交换、视频联控和融合通信平台。完善实体“窗口”建设,探索推进交通数据应用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实时应急指挥调度网和综合展示平台建设。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初步建成以智慧高速、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为代表的智慧交通体系。完成杭州绕城西复线、沪杭甬、杭州湾大桥及连接线的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在智慧高速基础设施数字化、车路协同设施建设、云控平台接口、智慧高速协同管理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标准、技术规范。初步构建省云控平台框架,基本建立省云控平台与路段云控平台联动运行机制。智慧高速云控平台网络接入环杭州湾智慧高速,实现跨路段协同运行。
通过3—5年时间,以智慧高速、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为代表的智慧交通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完成环杭州、宁波、嘉兴、绍兴四市高速公路的智慧化建设和改造,初步实现智慧化运营,交通秩序、客户体验和路网环境显著改善,通行能力提升约20%,较大等级行车事故率降低约10%,救援时间缩短约10%。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应用日趋广泛,基本形成覆盖各运输方式和物流各环节的新型信息服务网。在智慧高速建设和改造、新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典型经验,并形成相关政策成果。
六、推动交通产业创新发展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衢州市交通运输局,建德市交通运输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轨道交通建设与管理协会。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提升交通建筑业发展质量。积极拓展海外交通建筑市场,鼓励设立对外承包工程风险专项基金,解决企业开具投标、履约、预付款保函担保问题。创新交通建筑企业资质资格管理,建立市政公用工程和公路工程等领域业绩互认机制,积极推进公路、港口与航道等交通领域施工总承包资质告知承诺审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推动交通建筑工业化发展,建设一批省级交通建筑工业化示范基地,建立省公路水运工程标准构件认证产品目录,推动桥梁隧道工业化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升标准预制构件研发创新能力,支持交通新材料产业发展。
2.加快发展重点交通装备业。培育航空装备产业,加快布局轻型运动飞机、民用直升机、无人机等通用飞机整机制造项目,加快杭州、宁波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航空特色小镇。加快培育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发展新型轨道交通整车制造示范园区,加快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推进企业技术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认证检测及标准体系等建设,建设磁悬浮、单轨、有轨电车等新型轨道交通试验线,重点开展铁路、城市轨道装备产品认证和检测。打造智能网联汽车研发创新平台,加快杭州、宁波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基地建设,开展安全辅助驾驶、车路协同等技术应用的封闭和开放测试,加快新能源智能网联物流车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研发制造基地。
3.打造产业载体。打造一批综合交通产业主平台、综合交通产业园区、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小镇以及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创新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模式,搭建产业与应用互动、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合作共赢的高端交通产业平台,打造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金名片。在轨道交通、航空、交通建筑、智慧交通、现代物流等领域培育一批综合交通产业龙头企业。积极吸引各类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发展省级综合交通产业基金,重点支持轨道交通、航空、智慧交通、飞机融资租赁等综合交通重大产业项目。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支持综合交通产业领域项目申报重大科技专项。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综合交通产业总产出约3.3万亿元、增加值约9000亿元,年均增长9%,占全省GDP比重超过12.5%。建成省级综合交通产业园区5个、省级特色小镇10个。培育年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企业20家以上、上市公司50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企业研究院50个左右。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高端交通产业竞争合作平台。出台关于交通建筑工业化发展、交通工程标准化的指导意见、设计图集等。
通过3—5年时间,综合交通产业总产出约4万亿元、增加值约1.2万亿元,占全省GDP比重超过13%。建成省级综合交通产业园区8个、省级特色小镇15个以上。培育年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企业25家以上、上市公司70家以上、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企业研究院70个左右。
七、打造世界一流港口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宁波舟山港管理委员会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管理能力,提高港口资源利用效率,提升港口整体竞争力,推动统一规划、建设、管理。
2.优化功能业务布局。推进宁波舟山两域内深水岸线、航道、锚地资源优化整合,完善集装箱、铁矿石、石油及制品、液体化工、煤炭等主要货种布局和江海河联运体系网络布局。深度整合港口企业,推动主要公共码头营运一体化。
3.完善集疏运体系建设。强化宁波舟山港集疏运通道建设,推动江海、海河、海铁、海公、海管等多种集疏运方式有机结合。构建协调联动的集疏运网络,推动宁波舟山港集疏运网络双向对接、多向连通。提升江海河联运、海铁联运能力,提升疏港通道服务水平,完善油气集疏运管网。
4.深化重大平台打造。以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等战略性平台为支撑,强化大宗商品储运加工交易基地建设,打造油品储运加工交易加注中心、铁矿石亚太分销中心、粮油集散贸易加工中心。
5.推进航运服务发展。整合航运服务资源,推动航运服务业产业链向中高端跃升。强化航运交易业务,推动宁波舟山港由传统运输平台向现代物流平台、信息平台、贸易平台、产业平台、金融平台等领域拓展。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宁波舟山港在港口一体化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港区协同、重大港政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港口枢纽作用进一步增强,油品全产业链初步形成,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两域内引航、拖轮、海事、海关等管理运作实现深度协同,建立航道锚地共建、共养机制。
通过3—5年时间,宁波舟山港基本实现一体化管理,基本建成世界一流现代化枢纽港、一流航运服务基地、一流大宗商品储运交易加工基地,油品全产业链基本形成。在港口行政、海事、海关等管理体制一体化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并形成一系列政策成果。
八、打造平安交通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推进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打造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项目、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杭绍段“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公路示范工程,打造京杭运河八堡船闸“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水运示范工程。围绕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工艺、技术和管理提升,构建质量安全提升技术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部门履职监督考核,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或评价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追溯制度。
3.完善交通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完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约谈、责任追究、挂牌督办、重点监管等安全监管制度。
4.完善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实行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清单管理,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安全准入退出机制,严格高危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建立部门间违法违规信息和事故信息抄告机制,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备案,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高运载工具安全性能,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强化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前期预防。实施安全生产保险制度,强化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6.提升交通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加快建设省市两级互联互通的综合交通应急指挥体系,统筹应急保障资源。强化港口危化品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协同监管机制、信息互通机制。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支撑保障体系。强化安全科技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化水平。充分发挥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作用,加强动态监控。强化安全管理投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社会服务,鼓励企业购买和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形成一批实践性较强的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新成果,交通工程监管基本实现信息化,智慧化监理全面推广。制定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清单,初步建立区域应急保障体系。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提升方面初步形成相对成熟的方法、指南以及管理模式,出台水运工程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
通过3—5年时间,全面建成现代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规制度体系、监督管理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形成一系列指南、标准、管理办法,在港口安全方面形成一系列地方性标准、法规和制度。全面实现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标准化、程序化和智能化。
九、推动综合交通改革创新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交通技师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加强交通重点领域改革。深化铁路、公路、航道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综合交通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公路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建立省、市、县建管养相协调、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深化综合交通投融资改革,完善资金保障和运行管理体制,建立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资金保障协同机制。
2.推进交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政务流程+治理方式+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打造交通数字化服务体系,建成“掌上办事部门”,实现全领域覆盖、全方位感知、全过程控制、全透明管理。
3.打造“浙里畅行”品牌。打造一站式服务“移动平台”,落实“一次性办结”制度,推动承诺事项“一次办”、个人事项“一证办”,推动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交通运输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营运车辆、从业资格电子证照、内河船舶“多证合一”,在长三角地区实现执法结果互认。
4.构建基于“信用交通省”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机制,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奖惩应用。加快信用管理数字化建设,实现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监管、事后信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治理。
5.深入推进法治交通。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智慧执法、文明执法,健全执法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监督,提高队伍素质。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6.建设清廉交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廉政建设无盲区”活动,全面推进责任落实、廉政教育、风险排查、制度建设、“四风”整治、监督执纪等全覆盖,提高行业廉政建设水平和廉洁自律水平。
7.打造文明交通。加大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弘扬以“两路”精神为代表的交通精神,培育行业共同价值追求,推动价值观教育宣传融入交通行业文化、最美行业创建、交通发展成就、交通文明礼仪。
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育壮大交通科技人才队伍,设立交通人才发展基金,制定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高端智库建设。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公路技师学院、浙江交通技师学院为重点依托,构建适应交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交通干部队伍。
9.提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素质。开展道路运输重点领域驾驶员职业化培训考试,推进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考试,由驾驶培训机构承担的社会化培训考试向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承担的职业化培训考试转变,拓展培训内容,规范考试管理,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用能力考核,探索推行基本知识科目统一考试。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全面建成“掌上办事部门”“掌上办公部门”,大数据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交通部门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群众、企业到交通部门办事基本实现“三个一”(凭一张身份证办理,凭一部手机办成,凭一个二维码查验)。信用综合监管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奖惩影响逐步增强,市场主体信用评价覆盖率达到100%,在加强信用交通体系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等方面出台实施意见、管理办法等。培养执法办案骨干能手300名以上,执法教员100名以上,出台省内交通运输法规框架、公路条例等。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第三方评估机制,市级执法机构评估覆盖率100%、县级执法机构覆盖率不低于30%。“互联网+监管”全面推广,基本建成行政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交通领域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廉政风险防控更加严密,制度规范体系更趋完备。
通过3—5年时间,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浙里畅行”、智慧“指尖出行”成为浙江交通特色名片。实现全系统“一证通办、一网通办”,基本满足群众、企业对交通运输审批和公共服务领域需求。行政执法从侧重事前审批向全过程监管转变,从经验式执法向标准化执法转变,从粗放式执法向精细化执法转变。清廉交通机制基本形成,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基本解决。形成一支能力突出、结构合理的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十、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厅、口岸办、邮政管理局,上海铁路局杭州铁路办事处,浙江海关,杭州海关、宁波海关,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交通运输局、嘉兴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宁波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建立运营主体联盟。组建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联动运营商联盟,破除市场壁垒,促进物流链整合。培育壮大多式联运专业化组织,支持货运市场企业做大做强。探索组建以航空快递物流和陆港商贸物流两大专业领域为主的多式联运联盟,以资本、产品、信息等资产为纽带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培育形成一批以港口为核心的多式联运龙头企业。
2.规范多式联运服务标准。推进江海河联运船型标准化,推广特定航线江海直达集装箱船型和商品汽车滚装船型,加快开展杭甬运河、瓯江航道海河直达船型研究,推进内河三层集装箱标准化船型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标准化运载单元研发和推广,创新“散改集”运输模式,推进冷藏、罐式、危险品等集装箱专业化联运作业,研究建立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循环共用平台,开展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载单元标准化研究,完善海铁联运码头设施配建技术标准,加快推进快件物流空公铁联运集装器的研发与应用。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集装箱等运载单元的设备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提升码头前沿装卸设备、水平运输车辆、堆场装卸机械等关键设备的技术规范水平。强化联运服务规则衔接,推动航运、港口、铁路企业在制度、规范、标准等方面有效衔接,提升多式联运与通关、检验检疫、退税、结汇等一体化服务水平,探索多式联运“一单制”操作规程和组织模式。
3.健全一体化通关协作制度。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深化杭州、宁波口岸通关协作,拓展义乌海关监管区服务能力,推动义乌陆港口岸内陆化进程。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口岸数字化建设,加快发展口岸物流服务、口岸数据服务、口岸特色服务、数据交换服务等基础应用功能,全面推进浙江与宁波电子口岸平台数据互联共享,加快延伸跨境电商物流信息服务。完善联运跨区域通关协作,深化与其他地区的口岸查验机构联防联控,推动跨区域口岸监管一体化,完善国际铁路通关协调机制。
4.构建多式联运设施体系。推进海公铁联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金甬、金台、甬舟等干线铁路,推动金甬铁路按照双层高箱运输班列标准建设,推进金塘铁路梅山港区支线等项目建设,加快建成铁路支线“进港进厂进园区”。构建江海河联运互通直达设施体系,重点推进京杭运河、杭平申线、长湖申线西延等项目,推进杭甬运河宁波段三期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小洋山北侧集装箱江海联运支线码头,推进双屿门等进港航道建设。依托海港集团扩大长江沿线码头布局,打造以“水水中转”为特色的大宗商品及集装箱中转运输体系。推动空公铁联运设施体系无缝衔接,推进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三期及路侧交通中心工程,规划建设嘉兴航空联运中心,积极推进杭州、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和跨境电子商务空港物流园区建设。
5.打造“四港”联动综合服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建立大数据基础交换和服务网络,健全铁公水空物流信息互联标准,加快交换服务体系云建设,推动多平台串联,整合交通、海关等物流政务公共信息数据以及重要节点公共信息资源。推进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宁波港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增加国家物流信息平台路由接口,加快推进义乌综合物流信息平台与传化公路港、菜鸟等物流信息平台串联,推动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推动“四港”信息互联建设,建立“四港”联动信息港建设工作机制,推进标准建设、交换通道维护、数据汇集、产品开发等工作。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口岸建设数字化取得初步成果,检查检验智能化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本建成。出台《铁路、公路、水路、空港与相关方互联共享指南》,综合交通智慧云平台顶层设计完成构建,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基本建成,“信息港”引领“四港”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在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载、海铁联运、快件物流空公铁联运集装器、标准化托盘等方面形成相关标准、规范等。
通过3—5年时间,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式联运标准规则,联运价格机制基本建立。打通港口、货代、铁路、公路、海运等各业务主体之间电子化单证等信息交换路由,建成以海港为核心的综合服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一点接入、四港联通,一次查询、全程可视”。
十一、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大数据局发展管理局、文明办,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发展公交优先。优先建设公交基础设施、保障公交设施用地,推进公共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公共交通补贴和补偿机制。实施公交提升专项行动,科学规划公交线网,丰富公交服务品种。加强公共交通管理,积极应用信息科技,推广公共交通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开展年度服务质量考核。实施共享交通专项行动,推动发展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新业态,引导和规范共享单车、汽车科学投放和停放。
2.基础设施提质升级。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加快推动杭州至临安、富阳、海宁、柯桥以及宁波至奉化等城际铁路建设。加快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全面增强道路网络供给能力,提高城市网络通达性。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强化与对外交通设施衔接,推动城市内外交通无缝对接。高标准配建停车泊位,加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市场,推动停车产业化和停车共享经济发展。完善慢行交通系统,重点改善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路权和环境,加强城市非机动车道、人行步道以及绿道系统的规划与建设,保障通行空间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3.强化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对城市交通和治堵的引领作用,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推动人口、产业、设施合理布局,减少低效出行需求。强化公共交通建设与城市用地规划相结合,依托大运量公交站点开发居住、办公、商业等社区。建立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强化重大设施建设交通影响评价。推进城市规划的全域覆盖,统一规划交通体系,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4.提升管理效能。严管交通秩序,提高勤务主动性、精确性、实效性,提升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守法率和道路通行效率,加大智能化违法取证设施投入,提高路面管控效率和执法效能。优化交通组织,科学建设区域及循环交通。优化交通信号控制和诱导,加强路网实际车流运行情况动态调整信号配时,加大公交、慢行交通等特殊信号控制方式的设置范围和优化力度,推广信息化交通诱导系统。
5.强化需求调控。加强需求分析,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建立城市交通治堵分析模型,把握居民出行规律。加强机动车增量和出行调控,引导车辆合理使用,促进城市交通方式结构优化。引导出行需求,积极推行公共交通或慢行交通出行,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引导居民出行方式转变,推动停车资源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6.提升智慧水平。强化科技治堵,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感知、预警、研判体系,深化城市交通信息资源整合开发,完善交通运行指数、公交智能调度管理、道路交通信号智能控制和交通违法行为自动监控等系统。推动数据产业发展,推进部门间交通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成果转化。提高全社会对交通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灾害天气、突发事件等信息传播的精度和时效性,完善交通保障措施。
7.深化文明出行。加大绿色低碳出行理念传播力度。巩固拓展“礼让斑马线”,积极倡导乘客排队候车、车厢内让座等文明出行行为,推动文明行车、文明骑车、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建设诚信交通,加快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建立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整合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基本信息以及交通失信信息。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全省城市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覆盖率达到95%以上,设区市建成区城市主干道范围内路口交通信号灯智能控制、电子警察和视频覆盖率分别达到98%以上,路口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和行人守法率达到88%以上,人民群众对城市交通的总体评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通过3—5年时间,全省交通全面畅通,实现城乡智能交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城乡客运一体化、城乡交通组织管理全覆盖,行人和机动车、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新高度,在交通供给侧优化、需求侧调控、管理侧效能提升等方面取得交通拥堵治理典型经验,并出台相关政策成果。
十二、绿色交通发展
(一)试点单位。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吉县交通运输局、嘉善县交通运输局。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大力推进车辆装备清洁能源利用。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推进城市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轻型物流配送车逐步实现清洁能源(含新能源)化,推动港口、机场、物流园区等新增和更新作业车辆采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加快推动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探索建立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研究推动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中加入超标排放定点维修治理站,严厉打击清理不按规定备案经营的维修企业。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监管,建立柴油货车用车大户和重点监管对象清单制度。
2.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强化船舶污染源头管理,优化船舶运力结构,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引导船舶大型化和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加强新造及现有内河船舶管理,新造不达标船舶禁止进入运输市场,强化船用燃油监督检测,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广使用电能、LNG等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和港口车辆、机械。建立完善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体系,深化联合监管。提升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全面推动综合功能服务站建设。推进交通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交通用能成本,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通过与高速公路投资建设单位合作,推动土地招拍挂、存量用地合作、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收购、租赁存量站点等多种方式加快建设综合功能服务站。优化供能业态配置,探索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建立智慧化信息管理系统,优化项目审批、建设、验收流程,推广不下车支付工具,推动零售管理、库存管理、物流采购管理等一体化智能管理。
(三)预期成果。
通过1—2年时间,全省新增和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80%以上,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含德清)、绍兴、金华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100%,建成330座超标排放定点维修治理站。主要港口五类码头(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和50000吨级以上干散货)75%以上具备岸电供应能力,内河水上服务区和锚泊区泊位100%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能力,京杭运河水上服务区实现岸电设施“全覆盖”。浙江省籍100—400总吨内河营运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100%,生活污水合规处置率达到100%。营运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建成700座综合供能服务站,综合供能智慧化信息系统全面运行,出台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管理办法。
通过3—5年时间,全省主城区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车比例达到100%,建成500座超标排放定点维修治理站。主要港口五类码头(集装箱、客滚、邮轮、3000吨级以上客运和50000吨级以上干散货)100%具备岸电供应能力,相应五类船舶受电设施覆盖率大幅提升,实现岸电常态化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数量大幅增加。内河全面落实船舶污染物电子单证流转和“排放、监管、处理”智能化管控。建成1000座综合供能服务站,综合供能智慧化信息系统全面推广应用。